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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巨鹿县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1-11-08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jlxcqglbgs/1648602433836

尊敬的贾路宽 张逢强 刘伟锋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农村生物质垃圾清运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属地乡镇政府按照“一村一点”的原则负责辖区内的村庄将农业生产废弃物集中收集。

    二、 配合乡镇对村庄外围及乡村道路两侧的农业生产废弃物、生物质进行集中清运,运输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置。

    三、 加大清运力度。要求环卫公司加班加点、增加车辆清运频次等措施,确保村庄农业生产废弃物及时清运。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