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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教育局 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08  发布机构:巨鹿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75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索引号:jlxwhxwtyj/1657240564992

巨鹿县教育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结合我局实际,根据县委县政府通知精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2年2月25日至12月31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巨鹿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抽取比例为3%。

三、抽查内容

是否落实上级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要求,防疫、食品卫生、消防、交通、安保等方面是否落实专项法律法规要求。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检查采取到学校进行现场检查,并书写现场检查笔录,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对学校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市场主体综合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学校校长签字盖章确认;如现场不能整改的,开据巨鹿县学校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并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巨鹿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学校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巨鹿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学校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