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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稳定经济八条货币金融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 2022-08-02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

体裁分类:县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jlxzsj/1659442227434

一、全力以赴保持信贷规模稳定增长。加强逆周期调节力度,强化考核激励约束,引导金融机构稳存量扩增量,深入挖掘实体经济有效信贷需求,提高全县信贷规模增长的稳定性。用好货币政策工具促进贷款投放。办理再贷款业务,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涉农、民营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优惠利率贷款。办理再贴现业务,开办民营小微、绿色、科创、抗疫票据再贴现“直通车”业务,提升“直通车”白名单企业资金周转效率。引导使用各类专项再贷款及支持工具,运用央行低成本资金撬动我县绿色转型、科技创新、普惠养老、交通物流等领域信贷投放。

二、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还本付息压力。对于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人群存量贷款,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如客户提出延期申请,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或调整还款计划。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三、加强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信贷投放。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额度和支持比例增加一倍的要求,对相关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 2%提供激励资金。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产业贷款投放。大力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发行“三农”、小微、绿色、双创等专项金融债券。加快建立完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做好资金保障和渠道建设,强化科技赋能和产品创新,不断扩大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规模,确保2022 年末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本机构各项贷款增速,推动综合融资成本进一步下降。

四、满足稳投资和促消费融资需求。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发挥政策合力,利用河北省金融服务平台、河北省融资对接监测分析系统,开展常态化政银企对接工作,引导辖区内银行保险机构重点围绕水利、水运、公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融资需求,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政策性、开发性银行要充分发挥中长期资金期限长、利率水平低等特点,加大对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的中长期信贷支持。稳步扩大消费类贷款规模,稳定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产品市场,支持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加快发展。

五、抓好粮食生产和能源安全金融服务。积极对接重点种业融资需求,加大对种业龙头企业和种业产业园区的金融资源投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发挥好粮食收购资金供应主渠道作用,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粮食市场化收购,主动对接粮食收购加工金融需求。加大对县域重点新能源项目的支持力度,引导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投放,有效满足煤炭生产、储备和煤电企业等融资需求。

六、做好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金融服务。积极对接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融资需求,引导运用科技创新、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及上下游关键配套企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及物流配送企业。精准服务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创新丰富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存货、仓单等动产抵质押融资业务,推广应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扩大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规模。

七、加大就业创业金融支持力度。对能够保证员工就业相对稳定的中小微企业,在贷款存量平稳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融资需求适度加大信贷投放。支持自主创业,在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20万元、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最高300万元基础上,各地可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条件、提高贷款额度上限,由此额外产生的贴息资金支出由地方财政负担。对 2022 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八、推动房地产贷款平稳增长。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加大投放力度,及时满足融资需求。落实好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参考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 20 个基点要求。合理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贷款需求。加大对建筑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投放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