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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稳投资的六条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 2022-08-02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

体裁分类:县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jlxzsj/1659442295105

为稳定我县投资形势,充分发挥投资在经济发展中的带动作用,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制定我县《关于稳投资的六条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项目谋划储备

围绕国家政策导向和重点支持方向,超前谋划一批网络型、数字型、城市、农业农村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聚焦我县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再谋划储备一批优质产业项目,动态完善项目清单,将年度投资计划全部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年内新增省重点前期项目5个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重点项目办,县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畅通审批绿色通道

组成工作专班,点对点为项目提供“保姆式”代办审批服务。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实行项目在线申报、在线审批、在线政策解答、在线评审等。鼓励采用容缺后补审批方式,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县自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巨鹿分局、县住建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强化项目服务保障

凡纳入环保正面清单的重点项目,在满足环保要求的情况下,实行全过程“不停工、不检查、不打扰”。新建项目能耗强度低于目标值的,一律不受能耗增量指标限制。对纳入国家和省级规划的重大项目实行能耗单列。(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巨鹿分局、县发改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多渠道争取中央资金

精准对接国家扩大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及早做好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新增领域专项债券项目筛选申报工作。加快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6月底前发行完毕,力争10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加大中央资金争取力度,力争年内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0.4亿元左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保障项目顺利施工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鼓励实行闭环管理和专用通行证制度。切实保障工地用料和物资,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利用边远和空闲场地统筹建立砂石料储备场库和混凝土供应站,满足域内建设工地20日以上用料需求。(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

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进一步放宽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等领域准入,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外,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年内REITs实现零突破。鼓励具备长期稳定经营性收益的存量项目采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将收回资金按规定用于再投资。切实做好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工作,带动民间投资活力。(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直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