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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消费十四条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 2022-08-02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

体裁分类:县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jlxzsj/1659442364011

一、促进汽车消费

充分利用好省、市汽车促消费专项奖励资金,持续开展汽车促销活动,释放消费潜力。开展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和汽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对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给予一定补贴。利用国家对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半等政策,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

二、支持家电、家居类消费

支持大型商场以打折、补贴等方式开展家申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和电子消费产品促销等活动,以多种形式鼓励家电、家居企业对消费者让利销售。

三、着力打造巨鹿品牌消费。

政策内容:开展巨鹿品牌宣传推广活动,利用各类媒体、展会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介巨鹿品牌,进一步提升巨鹿消费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培育家政服务品牌龙头企业,培育具有巨鹿特色的家政骨干企业。

四、提振餐饮消费。

开展“冀菜”或“巨鹿”品牌推广活动,指导行业协会组织餐饮企业开展消费满减、折扣优惠、储值送大礼、储值返现、入会优惠等餐饮促消费活动,引导餐饮行业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开展线上经营,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五、完善城市消费平台。

鼓励品牌连锁企业按照统一形象标识、统一门店管控、统一设施配置、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商品采购、统一物流配送的要求,重点在社区及其附近开设具有生活用品、快餐、快递收发等为一体的品牌连锁便利店。2022年新增连锁便利店4家以上:2022年提升改造1家大型菜市场(农贸市场)。

六、健全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

统筹利用好中央专项资金,做好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大做实农产品销售专柜、专区、专档,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做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完善以县域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级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对设施升级改造、智能化及邮政快递、物流配送等方面的投资给予一定支持。

七、培育电商龙头企业

在全县筛选网上零售业绩贡献大、电商产业带动能力突出的电商平台、电商产业园区和直播电商基地等新商贸业态建设项目进行重点培育,支持申报省级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加大对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明显、拉动社会消费贡献大的限上网络零售企业支持力度,助力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培育电商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支持更多园区、企业争列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

八、发展特色产业展会消费

大力支持发展会展+产业集群类展会,鼓励积极创造条件兴办市场化特色展会.加强营销、扩大宣传、提升服务、提高档次,努力向品牌展会发展。支持引导有关单位选准主题、内容,大力办好以各类商品促销为内容的展会,特别是一些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展销活动,以拉动内需扩大商品消费。

九、促进文旅消费。

为促进全县文化和旅游企业消费,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与金融部门深化合作,共同开展暑期旅游惠民活动;举办巨鹿县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组织开展文创成果艺术展、文创市集等活动,并发放万元现金券,促进文创商品销售。

十、办好消费促进活动

鼓励和支持大型商场超市开展惠民促销活动,分批次向消费者发放“巨鹿县惠民乐享购物电子消费券”“消费券”采取线上领取线下使用的方式。2022年组织各类消费促进活动5场以上。

十一、推动体育消费

指导我县体育企业入驻省体育局指定“惠美体育”平台,利用省体彩公益发行体育消费券,拉动我县体育消费。

十二、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指导帮扶餐饮、零售等特困行业享受国家、省、市纾困扶持工作,研究出台我县相关配套优惠政策;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争取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满足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创新优化融资产品和服务,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向商贸流通行业让利力度,不断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十三、加强财政税务支持

围绕消费需求旺盛、与人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优质产品和特色优势产品,做好税收征管改革和服务,丰富消费选择。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纳入县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优化办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十四、加大限上企业培育力度

建立全县限额以上单位“一对一”全覆盖服务机制,继续开展上限入库培育行动,摸清底数,讲透政策,做优服务,狠抓限上企业培育,进一步提高限上企业对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