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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推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十四条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 2022-08-02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

体裁分类:县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jlxzsj/1659443158329

一、保障夏收顺利进行。以乡为单位,组织开展小麦机收供需精准对接,建立村级种植主体、机具保障、代收代种服务清单,逐户、逐地块落实机具机手,分别对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的作业方式、机具调度、机手服务、疫情防控等方面做出具体安排,县农业农村部门公布“三夏”生产热线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解决机具供需失衡、跨区作业受阻等问题。麦收期间,石油公司对农机加油优惠5%。(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二、确保夏播面积只增不减。抓紧将夏播粮食面积任务分解到乡、到村,落实到地块,确保种在适播期,应种尽种,种足种满,坚决杜绝撂荒。落实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资金支持政策,中央财政每亩补助150元,省级财政每亩补助50元,坚决完成上级下达我县的0.6万亩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在完成大豆扩种任务的同时,尽量减少对玉米面积的影响,全县净作玉米面积力争不低于29.08万亩。(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负责)

三、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2.1万亩,亩均补助1500元左右,实施土地平整、灌溉排水和节水、田间机耕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和损毁工程修复等基础设施建设。(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财政局、县发改委负责)

四、支持乡村建设。落实省、市关于乡村建设补助政策,全县新建农村公厕105座,每座补助1万元;问题厕所整改3300座。扎实做好13个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努力争创省级美丽乡村精品村3个,积极争取省、市美丽乡村奖补资金。在我县乡村振兴示范区谋划实施8个重点创建项目,确保完成投资计划和创建任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组织涉农央企进巨鹿。积极对接涉农央企,开展招商对接活动,协调解决立项、审批、用地、资金等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涉农央企及国内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在我县建立的子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六、支持涉农企业发展。积极培育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省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落实省农业产业化“强龙担”助贷政策。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展境内有机农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和国际认证,落实省有关奖励政策。(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七、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围绕我县金银花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八、支持种业创新发展。落实上级种业振兴政策,支持我县杂交谷、高油酸花生等制种企业争创省级良种繁育基地。(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九、支持设施农业发展。支持特色农业设施园区建设,重点建设节地型、节能型、大空间新型棚室,提高周年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提升综合效益。(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大力推进奶业振兴。积极上级奶业振兴政策,支持我县乳企申报省、市扶持补助项目。(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一、支持中央厨房建设。落实省支持中央厨房建设政策,引导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建设中央厨房项目。(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二、支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依托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三、加强产销对接力度。组织我县涉农企业积极参加第六届京津冀中药材产业发展大会以及全省蔬菜、水果、中药材、奶业等产业发展大会,促进产销对接,扩大巨鹿特色农产品市场影响力。(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四、组织银企对接。积极组织我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参加省、市召开的系列专项银企对接会,引导金融机构聚焦重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重点农业产业项目和新业态,开发专属金融产品,促进银企之间“零距离”接触。(县农业农村局、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