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欠费不停供”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2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64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县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jlxzsj/165944511849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抓紧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欠费不停供”政策,确保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正常生产用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费用缓缴要求。对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费用缓交期间,经申请审核同意后,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对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群和低保对象的家庭用水予以适当减免。
二、创新优化服务。为用水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报装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报装时限,创新服务举措,积极推行线上办理费用缴纳等业务。要积极主动向用户做好政策宣传告知,妥善做好政策执行时间追溯,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强化行业管理。要进一步强化供水管理,加强供水水厂、供水管网日常维护,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处理用户诉求,确保城市供水安全、稳定,助力市场主体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