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巨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27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5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jlxcqglbgs/1661497469628
尊敬的李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燃气安全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施工单位文明施工
我单位负责的开挖路面建设项目和其他部门道路开挖施工监管,督促严格按照规划路由、设计方案施工,签订保护燃气管道责任书,增强燃气管道保护的安全意识,避免出现施工过程中占压燃气管道和损坏燃气管道事故发生。
二、加大道路开挖施工执法力度
未备案的施工开挖项目或未按规划路由、设计方案施工的,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于野蛮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保障燃气安全使用
公园、游园新建、改建中尽量避开燃气管线。燃气管线穿管安装时应避开深根性植物及地上有建筑物的位置。
共同建造一个燃气安全使用环境,加强燃气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