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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巨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11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52  字体:[  ]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jlxcqglbgs/1661498369798

尊敬的梁密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城区东部规划建设小游园、小广场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绿化确实存在西重东轻现象,东部游园较少,不能满足群众休闲、健身的需求。

一、规划先行

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在规划中,要求街道预留街角绿地,进一步明确县城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提升绿化品质,改善城市环境。2020年在巨广路与南华路交叉口建成占地3000平方米的小游园。今年在黄巾大道与东安街交叉口计划建设约2300平方米小游园,正在办理招投标手续,预计10月完成建设。            

二、鼓励社会投资绿化

在新建居住区、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求建设用地规划意见时,我单位建议开发商均建设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街角绿地作为项目配套设施,在符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下对各类绿化用地项目做到应保尽保。城区东部新建小区阳光华府、清华园瑞府、筑越洋房等小区均在门前修建小游园且小区内有集中绿地供周围人休闲娱乐。

三、强化园林绿化建设

加强绿地日常管理,工作人员定期巡查,及时对绿化破坏、垃圾、杂草等问题进行处理,对东安街二中段未建设部分已进行垫土平整,种植地被等苗木进行了绿化。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