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通告
关于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哨点”作用
监督举报机制的通告
近期,国内多地因个别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有效落实“哨点”作用,引发疫情隐匿传播。为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四早”要求,督促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挥好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决定建立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哨点”作用监督举报机制。
全县居民发现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以下情况,可向县疫情防控热线电话4332543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①私自诊治发热、干咳、乏力、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且7日内有外地旅居史患者的;
②对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但无7日内外地旅居史患者,或虽没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但有7日内外地旅居史患者,未进行抗原检测,就进行对症治疗的;
③抗原检测呈阴性后,在给予对症治疗的同时,未向其所在社区(村)报告的。
县卫生健康局对违规接诊可疑患者、不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职责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
巨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