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小区卫生服务站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整治调度会
发布时间:2022-09-01 发布机构:巨鹿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2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索引号:jlxwsj/1662532809170
8月31日,我县召开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县城居民小区卫生服务站哨点作用发挥专项整治调度会。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振博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县城居民小区卫生服务站,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积极发挥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哨点”作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守门人”。

县卫健局四级调研员韩广兴、一级主任科员张敬旗,县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主管副院长,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县城居民小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近期国内多地因个别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有效落实“哨点”作用,引发疫情隐匿传播,特别是保定市涞水县西关村国云个体诊所执业医师李某某,因对可疑患者未做抗原检测,擅自接诊且不登记不报告,导致疫情隐匿传播。为严防此类问题发生,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我县决定对全县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县城居民小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
会议要求,乡村医生、个体诊所、县城居民小区卫生服务站医生要认真履行好疫情防控职责,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院等要履行好监管责任,通过整治工作进一步筑牢基层疫情防控网底,切实发挥好“哨点”作用。
会议强调,为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四早”要求,督促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挥好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决定建立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哨点”作用监督举报机制。全县居民发现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下述情况的,可向县疫情防控部门举报:
①私自诊治发热、干咳、乏力、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且7日内有外地旅居史患者的;
②对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但无7日内外地旅居史患者,或虽没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但有7日内外地旅居史患者,未进行抗原检测,就进行对症治疗的;
③抗原检测呈阴性后,在给予对症治疗的同时,未向其所在社区(村)报告的。
县卫生健康局对违规接诊可疑患者、不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职责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顶格处理,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