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举办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颁证宣誓仪式暨任职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2-08-17 发布机构:巨鹿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1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索引号:jlxsfj/1667829162912
为切实增强人民监督员履职责任感使命感,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更好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作用,8月16日上午,县司法局和县检察院联合举行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颁证宣誓仪式暨任职培训会。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永军,司法局党组成员闫胜瑜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六名新任人民监督员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任命决定》,举行了人民监督员颁证和宣誓仪式,检察院、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带领人民监督员共同学习了《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河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细则》。
人民监督员代表董敬磊表示,担任人民监督员既是一项光荣的使命,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积极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做到忠诚履职、依法履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司法局党组成员闫胜瑜对新任人民监督员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加强学习,人民监督员要尽快适应角色,了解办案活动流程,熟悉监督业务提升监督本领,为顺利履职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正确履职尽责。人民监督员在案件监督活动中要转变理念,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真正成为司法公正的执行者、监督者。三是积极参与人民监督员工作。人民监督员要协调好本职工作与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关系,积极参加检察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好检察院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永军强调,人民监督员对检察院规范工作十分重要,人民监督员要依法履职、积极建言,充分发挥代表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作用,帮助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当好司法公正的推动者、政法机关的联络员、法治建设的宣传员。检察院欢迎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将积极为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提供方便,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方式,认真对待人民监督员意见,着力发挥人民监督员“第三只眼”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