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巨鹿县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15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2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jlxcqglbgs/1667984681241
尊敬的解叶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我县街道停车位被门店乱占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因后期我县城市建设,县城便道划分的停车位被门店乱占,造成车辆停放不便,交通堵塞。
一、我局把城区划分为7个片区,制订“片长、街长”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各中队对所管辖区域落实到人。加大对店外经营的整治力度。
二、我局将继续对私占公共停车位现象加大治理力度,对恶意侵占停车位,我局将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四款进行处罚。同时,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坚持严格执法与思想教育相结合。
下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呼吁广大商家能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不要私自占用停车泊位,共同维护好我县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和道路通行秩序。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