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2-11-13 发布机构:巨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7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索引号:jlxzfcjj/1670922172994
事关燃气安于液化气钢瓶
请您使用带可追溯二维码的智能钢瓶,目前我县有两家有资质的液化气企业,分别是巨鹿县建军液化气站、邢台邢电燃气有限公司,检查瓶身印有建军液化气站或邢电燃气字样全,这封信必须开启→
尊敬的广大居民:
目前我县正在集中开展燃气安全关键共性问题攻坚行动,持续巩固我县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成效,坚持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的原则,聚焦燃气安全关键共性问题,从根源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发生。您好!在此,我们号召广大居民朋友熟记燃气安全常识,养成正确使用燃气良好习惯。
一、关的即为合法钢瓶。其他均为“黑钢瓶”,严禁销售和使用“黑钢瓶”。
二、关于燃气具和减压阀
请您使用带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和不可调压的符合国标的减压阀。门店禁止向外销售不合格灶具及减压阀。
三、在合适的环境使用液化气及天然气
请您保持燃气安全装置通电并在正常工作内,天然气及液化气禁止在密闭或通风不良的环境使用,不要把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灶具混用,不要在同一场所内同时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火源,用气房间禁止住人,禁止私接三通。连接软管不应穿越墙体、卧室、楼板、顶棚、门窗和地面,长度不应大于2米且不得有接头;要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整改。
请您不要包裹燃气表、热水器等燃气设施及附属管道,不得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请您不要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不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不要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请您学习、熟记安全用气常识,养成定期自查的习惯,保持用气场所通风,掌握基本的应急处理方法。
四、为您服务,共治安全隐患
供气企业将定期安排专业检修人员入户开展安全检查,请您积极配合,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消除。按照本次燃气安全关键共性问题集中攻坚行动要求,有关部门将加大对商业综合体、餐饮服务单位、酒店宾馆、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院、敬老院等)食堂、燃气场站等重点场所的执法检查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充装、经营、储运、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燃器具和减压阀违法行为,筑牢燃气安全防线。
五、邀您监督,共享安全环境
燃气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离不开广大居民朋友的监督和支持,如您发现违法违规供气用气行为和燃气安全隐患线索,请及时向属地乡镇(社区办)、相关企业或主管部门举报,我们将严格核查、严肃执法、严厉打击。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您提高安全用气意识,遵守安全用气规则,共同打造平安幸福家园。
公安部门举报电话:110
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电话:0319-4326372(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电子邮箱:jlzjjrqb@163.com
燃气经营企业电话:
中石油昆仑燃气:0319-4195666
中国燃气(川能):0319-5137555
邢台燃气:0319-4229444
建军液化气站:13911303638
邢台兴电燃气:0319-3666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