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试行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09 发布机构: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59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673080996062
为积极做好省、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试行不动产继承登记中非婚生子女亲属关系告知承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的适用情形
本公告所称不动产继承登记中非婚生子女亲属关系告知承诺制,是指继承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时,因特殊原因确实难以获取非婚生子女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可以书面承诺代替非婚生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并同时承诺若有隐瞒真实情况,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的办理手续
根据工作实际,不断优化登记流程,简化相关手续,加大不动产登记便捷服务水平,切实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对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到不动产机构进行登记材料查验,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无需到场,无需提交第二顺位继承人材料。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