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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107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索引号:jlxzfcjj/1674097221361


巨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信息

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巨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提升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助力邢台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做出应有贡献。

(一)主动公开进一步加强。着力抓好政策信息公开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网站全年更新各类政府信息112条;(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据《答复格式文本》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告知书等,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树牢宗旨意识,加强同申请人沟通联系,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信息需求。(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严格。印发《关于修订〈拟发公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的通知》,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嵌入发文流程,有效解决政府文件公开不到位问题,政策性文件及时公开发布。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统一公开(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标国办、省办平台对“规章”专栏进行了升级改版,以更利于群众查找和下载信息;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等渠道加强市政府公报传播,方便群众查阅。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微信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不断升级。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发布监管,通过政务新媒体监测平台及时监测和处理违规问题,有效防止各政务新媒体出现信息发布错误等违规行为。

(五)监督保障进一步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台账,细化实化责任分工。组织全行政机关人员积极参加全政府信息公开法律知识学习问答活动,并督促引导各地各部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法律知识的学习,成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年度考核,进一步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各部门工作活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2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需要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宣传;三是信息公开平台还有待优化。

   (一)强化宣传,进一步搞好政务公开宣传工作。加大对内宣传力度,增强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使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一起,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将我局工作的各项最新进展通过政务公开的平台,及时告知公众,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二)统一认识,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继续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树立为民服务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好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2023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周密部署,通过制发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和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二是优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健全完善全市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做优做强政府公报、图书馆、档案馆、政务公开专区等多种公开渠道,督促指导各部门围绕扩大有效投资、房地产领域物业管理、疫情防控、公共企事业、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三是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对本部门的工作制度和流程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四是贯彻落实《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指南》河北地方标准,在完成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专区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服务、政策宣传解读等功能设置,推动政务公开专区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发展。五是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围绕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对我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进行进一步优化完善,加强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六是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基层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等重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讲活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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