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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71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zfb/1674187495547

巨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报告可在巨鹿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年度报告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巨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319-432629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巨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策宣传解读、基层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等各项重点任务,着力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助力巨鹿县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县、美丽巨鹿做出应有贡献。

(一)主动公开情况。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着力抓好政策信息公开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在县信息公开平台2022年更新各类政府信息896条,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传信息518条;负责运维的政务新媒体“巨鹿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决策部署、政策措施等信息84次、132条。提高政策性文件解读发布的质量和效率,运用图表图解、H5等方式解读政府工作报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重大政策,增强政策的可读性、实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标准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据《答复格式文本》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告知书等,满足群众信息需求。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件,办复率达到了100%;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3件,均结果维持;妥善处置信息公开咨询、投诉、举报。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嵌入发文流程,有效解决政府文件公开不到位问题;修订完善了我县《拟发公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工作进行规范,进一步完善政府文件信息公开流程。

(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省、市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对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优化,进一步提升平台公开力度,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中增加了“助企纾困”子栏目,扩大了主动公开范围。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巨鹿政务”公众号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不断升级。

(五)坚持监督保障。不断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安排专人监督做好政务新媒体发布、巡查等工作,确保政务新媒体稳定运转;积极组织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参与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法律知识学习问答活动;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年度考核,进一步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激发工作活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7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政府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主动和推动各级、各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需要加强,缺乏专业性、技术性人才,人员业务能力仍需提升。二是政策解读工作不够全面,解读方式需要更加丰富、简单化、多元化,精准解读效果仍需加强。

下一步,县政府办公室将结合工作职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继续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