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亮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0 发布机构: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53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jlxcqglbgs/1674871147980
城区各亮化单位 :
为迎接2023年春节的到来,营造喜庆、祥和、繁荣的节日氛围,展现城市靓丽夜景,现就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亮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亮灯时间
2023年1月16日(阴历腊月二十五)至2023年2月16日(阴历正月二十六)城区亮化设施全部开启,亮灯时间为每天18:00——次日00:30。
二、控制方式
(一)已纳入城区亮化智能控制系统的亮化单位,亮灯时间由县城管局统一调整,各单位要确保供电正常,系统终端开关处于自动状态。
(二)未纳入城区亮化智能控制系统的亮化单位,按通知规定的亮灯时间正常亮灯。
三、检修维护
请各单位务必在2023年1月15日前对各自的亮化线路、灯具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维修,确保亮灯期间设施运行正常。同时,请各亮化单位落实专人值班,负责春节期间本单位的亮化工作,确保亮化效果,使全县人民过好一个喜庆、祥和、靓丽的春节。
巨鹿县城管局联系人:
王江敏 电话:15833661002
解叶兵 电话:15930692400
张祥国 电话:15130970896
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