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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2023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02-06  发布机构:巨鹿县气象局  浏览次数:67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hbjlxqxj/1675665061217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省、市、县关于促进人工影响天气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合理开发空中水资源,发挥好人工影响天气在促进增加降水、消减雾霾,改善生态环境方面的作用,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我县乡村振兴和生态治理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2023年度工作目标

围绕2023年巨鹿县乡村振兴需求,聚力生态改善,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气象保障服务,进一步提高人影作业点安全水平,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防雹增雨(雪)作业,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增加有效降水。

三、作业时段

2023年全年。重点做农事关键季节的人工影响天气抗旱作业和生态治理作业;全年根据服务需求随时开展作业。

四、作业地点

县气象局院内、官亭镇官亭村、观寨镇沙井村3个火箭作业点,具体位置如下表:

地址

经度

纬度

气象局院内

114°59′E

37°14′N

官亭镇官亭村

115°04′E

37°21′N

观寨乡沙井村

115°01′E

37°17′N

五、作业影响区域

巨鹿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六、作业方式

地面火箭人工增雨(雪)

七、作业火箭弹

6300型火箭弹。

八、作业要求

1、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严格服从邢台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的指挥;严格遵守作业空域申请制度、严格执行作业操作规程。

2、加强对作业装备的维护保养,配备必需的作业装备零配件,确保作业装备处于正常状态。

3、作业期间,作业人员服从县、市人影办的统一指挥,做好火箭弹出入库管理,作业时要按规定加强对空观察和作业点周围的安全警戒,切实做到安全作业。

4、严格执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上报规定,及时上报作业信息,及时收集和整理与作业有关的实时气象探测资料和开展作业效果评估。

5、相关单位根据职责积极做好配合,确保我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顺利开展。

九、作业经费

根据国务院令第34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15号、和邢政办〔2013〕5号等相关规定,人影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确保人影工作顺利开展。

十、作业流程

1、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作业点人影安全教育,持证上岗,按照作业技术规范和要求,保证作业效果和安全。

2、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积极做好作业人员岗前培训、落实作业经费和火箭弹采购等工作;认真做好发射设备的维护及弹药存储工作,确保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进行。

3、在市人影办指导下,做好炮点和炮弹的安全管理。及时对作业装备进行年检,维护,完成人影日常工作。

4、根据县政府和市人影办的要求和实际需要,开展农业抗旱增雨防雹、重污染天气气象干预等作业。

5、适时发布作业公告。年初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作业公告,作业前短信方式发布作业公告。

6、作业前作业人员提前到达现场,保证作业设备正常。等待作业指令。接到作业指令后,及时申请空域,空域批准后严格按工作流程作业。作业完毕做好记录和利用系统及时上报。及时总结经验,保证作业效果。

7、作业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做好善后处理。

8、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人影工作开展情况。

 

巨鹿县气象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