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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3  发布机构:财政局  浏览次数:109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索引号:jlxczj/1677813729966

巨鹿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的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6日在巨鹿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二次会议上

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左红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会议作2021年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汇报,请予审议。

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经济强县、美丽巨鹿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县委,县人大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注重绿色发展,强化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一、国有自然资源基本情况

(一)土地资源

目前2021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尚未公开发布,根据2020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全县土地总面积946862.25亩。其中耕地539711.10亩;园地71024.25亩;林地120284.55亩;其他农用地42623.1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40473.80亩;交通运输用地13977.45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530.30亩;未利用地7760.10亩;其他土地6477.60亩。

(二)森林资源

截止到2021年,巨鹿县现有林地面积120284.55亩,活力木蓄积452161立方米,森林覆盖率16.89%。主要国道、省道两侧生态林13000亩,主要树种有国槐、杨树等,各镇域内成片林地、农田林网及经济林70000亩。

(三)国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

巨鹿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完成外业举证27469块图斑,全县国土调查总面积63124.15公顷,地类图斑总量81143块,其中农用地面积51631.83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0522.48公顷、未利用地面积969.84公顷。

2021年巨鹿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数量:104宗,确权登记面积总量:348.4553公顷(5226.8269亩)

(四)国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

2021年供应建设用地66宗2165.75亩,其中划拨6宗34.59亩,出让60宗2131.55亩,成交价7.6亿元。

二、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与成效

(一)加大自然资源保护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圈占土地、乱占耕地建房等行为。

1.持续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落实国家和我县加强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认真排查了各类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坚决治理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挖湖造景、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从事非农建设、违法违规批地用地等耕地“非农化”行为。积极调动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积极配合对全县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进行排查,用最严格的耕保制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

2.违法违规圈占土地工作。按照省厅培训指导,圈占土地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整村搬迁开发与市场主体签订的圈占土地协议,面积单位为平方公里。经排查,我县尚未排查出省厅方案中解读的违法违规圈占土地行为。2021年开展“回头看”、“深化回头看”和四项联动“6+1”回头看行动,省、市人大来我县检查重点领域工作,未出现新增问题和旧问题复发情况。

3.全力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查整治工作。自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以来,按照上级要求,对违法项目进行整改,在2021年5月份下旬开展集中拆除行动,拆除堤村乡纪家寨、苏营镇贾街等乱占耕地建房图斑,拆除一处震慑一片,以点带面辐射周边,推动用地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二)国有自然资源管理相关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完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系,进一步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布局。

(1)细化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科学划定三区三线。根据国家、省市会议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三区三线”划定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开展了我县“三区三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首先,成立以政府领导为组长,自然资源、发改、水务等部门为成员的“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专班,制定了《巨鹿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方案》。按照省市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要求,通过收集举证材料,增加现状城镇建设用地基数,尽可能扩大城镇开发边界范围。

(2)北部新区规划编制工作。《巨鹿县北部新区发展战略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推进城市建设、发展第三产业,形成产城融合的发展新格局,打造宜居宜业的新区为理念,重点围绕产业项目发展、公共服务提升及城市品质提升等方面,在发展战略谋划、空间布局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目前已形成规划成果,包括现状条件评估、发展趋势判断、总体定位目标、发展战略谋划、优化空间布局、城市设计等内容,具备提交县级会议研究审议和报批的条件。

2.持续做好土地供应,筑牢用地保障。

(1)土地指标争取运用。一是耕地占补平衡,2021年邢台市下达我县补充耕地任务700亩,我局紧紧抓住自行开垦政策即将停止的窗口机遇,加大工作力度,白天核查外业,晚上完善资料,最终在政策停止前完成我县补充耕地项目的立项和验收,为我县创造耕地占补平衡指标702亩,为项目用地组卷报批奠定了基础。二是增减挂钩项目立项和实施,2021年邢台市下达我县增减挂钩项目立项任务210亩,为切实做好增减挂钩项目立项,主动与县四区同建办公室沟通对接,积极深入到乡、村,查看备选项目现状,征求乡村意见,最终确定申报辛集村(居民点)增减挂钩项目立项。目前该项目立项卷宗已经省政府审批,项目面积536亩,项目实施验收后可实现节余指标507亩。

(2)“两未”土地处置。紧盯省市重点工作,借上级开展“专项行动”的契机,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力度。按照省、市批而未供考核指标,今年以来平均供地率始终名列全市前五。2021年市下达我县“批而未供”任务为341.72亩,完成1798.14亩,完成比例526.20%,超额完成任务。

(3)“标准地”供地。按照邢台市“标准地”模式供地要求,我县工业企业项目供地全部执行“标准地”政策,并建立了“标准地”模式供地的工作机制。为推动“标准地”供地工作打下基础。2021年我县共完成“标准地”供地31宗,面积883.63亩(全部为新出让的工业用地),全市排名第4。

(4)土地供应。2021年我县供应建设用地66宗2165.75亩,其中划拨6宗34.59亩,出让60宗2131.55亩,成交价7.6亿元。

3. 强化自然资源执法,建立自然资源网格化执法监管体系。

县政府成立了巨鹿县自然资源网格化执法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巨鹿县自然资源网格化执法监管与评估考核办法》,明确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及村(居)委会的在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中的职责,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严格落实“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总体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

4.大力实施国土绿化行动,积极推动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1)结合我县实际大力实施国土绿化行动。2021年市下达我县造林任务1.7万亩,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印发了《巨鹿县2021年春季造林绿化实施方案》,把具体造林任务一一分解,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卡死责任,并及时督导,全年共新造林1.71万亩,出色完成市下达的造林任务。

(2)积极推动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围绕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目标,一是按照要求,编制了《河北省巨鹿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0年),于2021年9月份顺利通过评审;二是组织推荐的3个社区、2个单位、1个森林乡镇、3个森林村庄荣获市级“森林社区、森林单位、森林乡镇、森林乡村”荣誉称号,一个村庄获“省级森林乡村”(苏二村)荣誉称号;

(三)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工作

1.探索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

为全面推进巨鹿县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探索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起草了《巨鹿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巨鹿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等政策性文件,并于2022年5月9日经县委深改会议审议通过,为下一步有序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林长制试点建设情况。

按省林草局要求,要在2021年9月底前在全县范围内建立林长制。县政府2021年7月份出台了县林长制建设实施方案,并在西郭城镇进行试点。8月26日全县完成林长制各项制度、实施方案和办公室设立。9月23号林长制办公室联合县检察院对各乡镇林长制建设进行了督查,全县完成了县乡村林长制组织架构建设,完成了10个乡镇和经济开发区以及291个村林长制组织建设和管理区域的划分,工作得到市林业局充分肯定。

三、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存在问题

(一)自然资源管理核算体系缺少系统方法和标准

机构改革后,市、县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对自然资源管理报告的编制工作仍处在摸索阶段,报告也主要集中在摸清自然资源的家底的实物量上,对自然资源价值量核算缺少系统的可量化的统一方法和标准,有待进一步研究,提高认识,形成一套科学的评价、管理体系。

(二)对国土空间规划的理解还处于探索期间

 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制建设、实施体系尚处于探索阶段,如何更好地履行和体现“两个统一行使”,建立行之有效的保护和利用管理政策措施体系,实现山水林田湖草和谐共生,仍需要在改革实践过程中深入进行研究、探索经验总结完善。

(三) 统一行使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面临诸多挑战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依法以自然资源全民所有者的新身份代行自然资源所有权的部门,当前面临行使所有权并实施资产化管理、处理好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的关系、明确监督管理职能等诸多问题;对实现所有者和监管者相互独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成效,还需要进一步理顺。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摸清家底,建立统一数据共享平台

继续完善三调数据库,摸清自然资源“家底”,形成真实的自然资源基础数据成果;探索搭建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数据统一共享平台,结合自然资源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明确各类国有自然资源规模和数量,形成全县国有自然资源“一套数”。

(二)继续加快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进一步探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的实现形式,建立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和管理制度,明确产权主体,开展统一调查监测评价,探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和评价考核体系,促进自然资源集约开发利用。

(三)积极开展全县国有自然资源的产权界定及其经营权、处置权的委托、出租、转让、拍卖等相关工作

 深入学习研究贯彻《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法规,全面开展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立足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的经营权、处置权的委托、出租、转让、拍卖工作,构建底数清、权责明、保护严、监管实、市场畅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框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