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司法局召开“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质效提升年活动动员部署会
发布时间:2023-02-23 发布机构:巨鹿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39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索引号:jlxsfj/1679917670991
2月23日上午,巨鹿县司法局召开“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质效提升年活动动员部署会,会议由县司法局副局长丁涛主持,党组书记、局长陈德才出席会议并讲话,各乡镇政法委员、司法所长,获得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村支部书记等4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为获得第七批“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西郭城镇柳洼村、巨鹿镇东下疃村、官亭镇官亭村颁发了荣誉牌匾。
会上,丁涛同志对我县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质效提升年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详细讲解了《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质效提升年活动的通知》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细则》。
陈德才同志对我县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强调:一是充分认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对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平时工作中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切实提高村(居)民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乡村民主法治建设水平。
二是要强化问题整改,坚持“对标复核”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要对照国家、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要求,制定过硬措施,健全制度,进一步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质量。三是要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为广大群众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充分发挥援调对接功能,坚持援调共济,以调解为主,援助兜底,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的优势,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