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郭城镇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发布时间:2023-03-20 发布机构:西郭城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5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jlxxgcz/1679995452711
2023年2月22日、2月25日,在我镇东部发生两起露天焚烧秸秆事件,严重影响本地空气质量和消防安全。经调查,两起露天焚烧秸秆事件分别由村民焦某、王某祭祀引起。依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1月13日修正)第八十七条规定,镇综合执法队依法对焦某、王某各处罚2000元罚款,并交由派出所进一步处理,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枯草等产生的烟尘会造成大气污染,同时还会引起火灾,对道路交通、公共安全等造成危害,焚烧秸秆害人害己!我镇将持续、严厉打击焚烧秸秆行为,请广大群众互相监督,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0319-423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