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污水处理费收取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25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3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jlxcqglbgs/1685016018565
收费项目 | 收费主体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计费单位 | 收费范围 | 收费对象 | 征收方式 | 减免规定 | 监督电话 | |
污 水 处 理 费 | 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物价局邢价管[2010]19号文件 | 居民生活用水 |
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0.8元;
| 吨 | 县城规划区内 | 县城规划区内所有用水的单位和个人 | 用户水表显示的实际用水量按月计收。
| 按减免政策规定执行 | 0319-4315200 0319-4326851 |
非居民生活用水 | 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1.00元; | |||||||||
特种行业用水 |
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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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之内使用自备井取水的企业 | 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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