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巨鹿人民政府网站

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污水处理费收取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5-25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jlxcqglbgs/1685016018565

收费项目

收费主体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

收费范围

收费对象

征收方式

减免规定

监督电话

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物价局邢价管[2010]19号文件

居民生活用水

 

 

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0.8元;

    

 

县城规划区内

县城规划区内所有用水的单位和个人

用户水表显示的实际用水量按月计收。

 

按减免政策规定执行

0319-4315200

0319-4326851

非居民生活用水

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1.00元;

特种行业用水

 

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1.2元;

 

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之内使用自备井取水的企业

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