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实现“九项”职业健康 服务资质、检查结果和地方标准互认 京津冀卫健部门签署职业健康协同发展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3-07-30 发布机构:巨鹿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3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索引号:jlxwsj/1690715159065
7月25日,由河北省卫生健康委主办的京津冀职业健康联席会议在石家庄召开,京津冀三地卫生健康委共同签署《京津冀职业健康协同发展合作协议》。协议明确京津冀三地对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检测评价报告,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诊断结果、鉴定结果,职业病诊断医师、放射工作人员、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和相关职业健康地方标准等九项职业健康事项实行互认。

京津冀三地卫生健康部门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健全京津冀职业健康协同发展合作机制,创建职业病防治专科联盟,加强职业健康业务培训交流,完善职业健康信息化合作机制,开展职业病基础和关键技术研究,推进三地职业健康协同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