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5 发布机构: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6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690862638610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东韩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县巨鹿镇东韩庄社区以北(东:木匠庄社区地、东韩庄社区地,西:迎宾街、东韩庄社区地,南:东韩庄社区地、黄巾大道,北:木匠庄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0.131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6月30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木匠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县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以东北(东:木匠庄社区地、上疃社区地、新华街,西:木匠庄社区地、巨鹿中学、上疃社区地、迎宾街,南:上疃社区地、木匠庄社区地、东韩庄社区地,北:夏旧城村地、上疃社区地、木匠庄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9.752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6月30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上疃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县巨鹿镇上疃社区以西(东:上疃社区地、木匠庄社区地,西:夏旧城村、木匠庄社区地、上疃社区地,南:上疃社区地、木匠庄社区地,北:木匠庄社区地、上疃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2.029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6月30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夏旧城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巨鹿县巨鹿镇夏旧城村以南(东:夏旧城村地、上疃社区地,西:巨鹿中学、西平街,南:木匠庄社区地、夏旧城村地,北:夏旧城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395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6月15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木匠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县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以北(东:木匠庄社区地、上疃社区地,西:新华街、上疃社区地,南:木匠庄社区地,北:上疃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0.092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6月30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上疃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县巨鹿镇上疃社区以南(东:木匠庄社区地,西:新华街,南:木匠庄社区地、上疃社区地,北:上疃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0.173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6月30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木匠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县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东北(东:建设街,西:新华街,南:木匠庄社区地,北:木匠庄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1.558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6月30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梁园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县巨鹿镇梁园社区以北(东:万盛街,西:木匠庄社区地,南:梁园社区地,北:上疃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0.056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6月30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木匠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县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东北(东:上疃社区地,西:建设街,南:木匠庄社区地,北:木匠庄社区地、上疃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1.174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6月30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上疃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县巨鹿镇上疃社区以南(东:万盛街,西:木匠庄社区地,南:梁园社区地,北:上疃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0.462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6月30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梁园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5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县巨鹿镇梁园社区东北(东:上疃社区地,西:上疃社区地、万盛街,南:梁园社区地,北:上疃社区地、梁园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0.626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6月30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上疃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5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县巨鹿镇上疃社区以南(东:梁园社区地、东安街,西:上疃社区地、梁园社区地、万盛街,南:上疃社区地、梁园社区地,北:上疃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0.943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6月30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梁园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6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县巨鹿镇梁园社区东北(东:木匠庄社区地,西:梁园社区地,南:梁园社区地,北:梁园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0.002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6月30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木匠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6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县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东北(东:定魏公路,西:梁园社区地,南:安顺物流,北:德昌商砼)的土地,面积约0.518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6月30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