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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5  发布机构: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66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690862638610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东韩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县巨鹿镇东韩庄社区以北东:木匠庄社区地、东韩庄社区地,西:迎宾街、东韩庄社区地,南:东韩庄社区地、黄巾大道,北:木匠庄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0.131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630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615日2023630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615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木匠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县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以东北东:木匠庄社区地、上疃社区地、新华街,西:木匠庄社区地、巨鹿中学、上疃社区地、迎宾街,南:上疃社区地、木匠庄社区地、东韩庄社区地,北:夏旧城村地、上疃社区地、木匠庄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9.752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630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615日2023630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615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上疃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县巨鹿镇上疃社区以西东:上疃社区地、木匠庄社区地,西:夏旧城村、木匠庄社区地、上疃社区地,南:上疃社区地、木匠庄社区地,北:木匠庄社区地、上疃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2.029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630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615日2023630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615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夏旧城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位于巨鹿县巨鹿镇夏旧城村以南东:夏旧城村地、上疃社区地,西:巨鹿中学、西平街,南:木匠庄社区地、夏旧城村地,北:夏旧城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395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615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615日2023630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615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木匠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县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以北东:木匠庄社区地、上疃社区地,西:新华街、上疃社区地,南:木匠庄社区地,北:上疃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0.092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630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615日2023630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615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上疃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县巨鹿镇上疃社区以南东:木匠庄社区地,西:新华街,南:木匠庄社区地、上疃社区地,北:上疃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0.173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630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615日2023630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615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木匠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县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东北东:建设街,西:新华街,南:木匠庄社区地,北:木匠庄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1.558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630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615日2023630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615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梁园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县巨鹿镇梁园社区以北东:万盛街,西:木匠庄社区地,南:梁园社区地,北:上疃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0.056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630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615日2023630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615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木匠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县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东北东:上疃社区地,西:建设街,南:木匠庄社区地,北:木匠庄社区地、上疃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1.174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630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615日2023630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615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上疃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县巨鹿镇上疃社区以南东:万盛街,西:木匠庄社区地,南:梁园社区地,北:上疃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0.462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630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615日2023630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630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梁园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5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县巨鹿镇梁园社区东北东:上疃社区地,西:上疃社区地、万盛街,南:梁园社区地,北:上疃社区地、梁园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0.626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630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615日2023630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615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上疃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5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县巨鹿镇上疃社区以南东:梁园社区地、东安街,西:上疃社区地、梁园社区地、万盛街,南:上疃社区地、梁园社区地,北:上疃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0.943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630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615日2023630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615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梁园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6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县巨鹿镇梁园社区东北东:木匠庄社区地,西:梁园社区地,南:梁园社区地,北:梁园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0.002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630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615日2023630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615日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巨鹿镇木匠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3年度第二十批次建设用地(6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县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东北东:定魏公路,西:梁园社区地,南:安顺物流,北:德昌商砼)的土地,面积约0.518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630日开始,由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615日2023630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6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