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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巨鹿县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7-15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jlxcqglbgs/1690938392751

尊敬的周迎娟委员

提出的关于关于净化巨鹿县所有公园内、城区内的商贩售卖位置,合理规划公共场地、娱乐设施及商贩位置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人工湖银汤湖公园的绿化养护工作由我局负责。目前,园内在职绿化工人15个,日常养护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养护标准定期开展修剪、浇水、锄草、打草、病虫害治理、施肥等日常养护工作,并负责每日动态保洁;人工湖摊位及游乐设施的治理工作,局将全力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治理工作。

二、县人民公园文化中心绿化养护工作由我局负责。尚佳园林绿化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开展浇水、锄草、修剪、病虫害治理等养护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尚佳园林绿化公司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按照养护标准进行日常管理,全面提高绿化养护管理水平。

三、由于县医院门口、县教育局门口都位于健康东路,是我县主要街道之一,人流量大,车辆多,易造成交通拥堵现象。为此,我局成立个巡查中队,实行网格化管理,对重点路段和重点场所安排专人进行值守,卡死责任,发现占道经营、流动商贩及私占停车位等现象立即清理。同时,积极引导流动商贩到附近便民街内规范经营。

下一步,我局将不定期对县医院门口、县教育局门口等重要十字路口加大巡查力度,实行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治理该路段流动商贩及私占车位现象,做到发现一起,治理一起,保证道路交通畅通。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