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巨鹿县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15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3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jlxcqglbgs/1690938392751
尊敬的周迎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净化巨鹿县所有公园内、城区内的商贩售卖位置,合理规划公共场地、娱乐设施及商贩位置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人工湖银汤湖公园的绿化养护工作由我局负责。目前,园内在职绿化工人15个,日常养护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养护标准定期开展修剪、浇水、锄草、打草、病虫害治理、施肥等日常养护工作,并负责每日动态保洁;人工湖摊位及游乐设施的治理工作,我局将全力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治理工作。
二、县人民公园文化中心绿化养护工作由我局负责。尚佳园林绿化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开展浇水、锄草、修剪、病虫害治理等养护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尚佳园林绿化公司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按照养护标准进行日常管理,全面提高绿化养护管理水平。
三、由于县医院门口、县教育局门口都位于健康东路,是我县主要街道之一,人流量大,车辆多,易造成交通拥堵现象。为此,我局成立了四个巡查中队,实行网格化管理,对重点路段和重点场所安排专人进行值守,卡死责任,发现占道经营、流动商贩及私占停车位等现象立即清理。同时,积极引导流动商贩到附近便民街内规范经营。
下一步,我局将不定期对县医院门口、县教育局门口等重要十字路口加大巡查力度,实行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治理该路段流动商贩及私占车位现象,做到发现一起,治理一起,保证道路交通畅通。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