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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巨鹿县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7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7-15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jlxcqglbgs/1690938971129

尊敬的宋瑞玲、朱虹委员

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洒水作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整治是城管局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环境卫生质量,巩固省级卫生县城、文明城市、洁净城市创建成果,确保我县环境卫生保洁质量,城管局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近年来,由于环保指数考核,城区站点周围安排洒水车不间断作业,冬季天气寒冷,对站点周围出行的车辆与行人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针对上述现象,我局做出如下举措:一是2021年5月我局积极向上级领导申请采购了5辆大型电动湿扫车,2022年8月又申请采购了3辆大型电动湿扫车,2022年9月申请采购了1辆天然气多功能大型抑尘车。二是环保站点周围以及重要街道环境卫生,保洁车辆改用湿扫车以及雾炮抑尘车不间断开展作业,避免了路面积水现象发生。

只有不断地坚持与时俱进,立足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使环境卫生工作更有针对性,只有不断地把环境卫生的意识融入到各项工作中,才能最终实现整洁、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