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教育局 关于对县外学校违规招生录取学生学籍处理办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3 发布机构:巨鹿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7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索引号:jlxwhxwtyj/1690945748078
各位初中毕业生家长:
近期,一些县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违反省市招生政策规定,擅自在我县违规招生、抢挖生源,严重扰乱了我县普通高中招生和教育秩序,为认真贯彻执行省市2023年中小学招生文件精神,现对2023年县外学校违规招生录取学生学籍处理办法公告如下:
1.对未经市教育局批准,擅自从我县招生的县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予办理所违规录取学生的学籍转移手续。
2.对邢台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县招生的学校,如不在邢台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招生学校名单之列,未经邢台市教育局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学生的学籍转移手续。
3.对邢台市域内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县招生的学校,凡未及时向我县书面提供本校在我县招生计划、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无序招生、选拔招生、扰乱我县普通高中正常招生秩序,影响我县普通高中完成招生计划的,我县将不予确认招生录取结果,一律不予办理学生的学籍转移手续。
4.不予办理学籍转移手续,学生将无法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在普通高中就读的三年期间不能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无法正常参加学考和普通高考。目前,已在违规招生学校报名的学生,请迅速联系巨鹿中学或巨鹿县第二中学办理高中报名入学手续,避免影响学生高中学习。
5.以上因违规招生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和学生家长共同承担。
咨询电话:
巨鹿县教育局:0319-4326039
河北巨鹿中学:0319-4326524
巨鹿县第二中学:0319-4312104
巨鹿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