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33个“电子警察”上岗
发布日期:2023-08-18 来源:巨鹿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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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
公 示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高交通参与者遵纪守法自觉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我县交警大队33个固定交通监控设备点位有关情况公告如下:1、以下6个点位电子警察设备将对: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三个违法行为抓拍取证。建设街与富强路交叉口西口、定魏线155公里+520米东口、定魏线155公里+520米南口、定魏线155公里+520米西口、定魏线155公里+520米北口、康源街与邢德线交叉口 东口。2、以下3个点位电子警察设备将对:机动车通过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方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四个违法行为抓拍取证。建设街与富强路交叉口北口、建设街与富强路交叉口 南口、迎宾街与黄巾大道交叉口东口。3、以下8个点位电子警察设备将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一个违法行为进行抓拍。黄巾大道人工湖路段南侧违停设备、黄巾大道人工湖路段北侧违停设备、健康路县医院南门北侧违停设备、健康路县医院南门南侧违停设备、建设街育英小学路段东侧违停设备、建设街育英小学路段西侧违停设备、健康路新育红路段北侧违停设备、健康路新育红路段南侧违停设备。1、以下10个点位电子警察设备将对:机动车通过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方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四个违法行为抓拍取证。新华街与一行大道交叉口 东口、新华街与一行大道交叉口 西口、新华街与一行大道交叉口 南口、兴源街与风清路交叉口 东口、兴源街与风清路交叉口 西口、康源街与风清路交叉口 东口、康源街与风清路交叉口 南口、康源街与风清路交叉口 北口、双桥街与南华路交叉口 东口、双桥街与南华路交叉口 西口2、以下2个点位电子警察设备将对: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三个违法行为抓拍取证。兴源街与风清路交叉口 南口、兴源街与风清路交叉口 北口3、以下2个点位电子警察设备将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两个违法行为抓拍取证。双桥街与南华路交叉口 南口、双桥街与南华路交叉口 北口4、以下2个点位卡口设备将对: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康源街屯头路段由东向西口、康源街屯头路段由西向东口公示期自2023年8月17日起,公示期五日,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