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管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城区亮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3 发布机构: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4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jlxcqglbgs/1695884946941
城区各单位、小区、学校、大型商超: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营造喜庆、祥和、繁荣的节日氛围,展现城市靓丽夜景,现就做好节日期间亮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亮灯时间
9月29日至10月6日18:30——23:00,城区亮化设施全部开启。
二、控制方式
(一)已纳入城区亮化智能控制系统的亮化单位,亮灯时间由我单位统一调整,请各单位确保供电正常,系统终端开关处于自动状态。
(二)未纳入城区亮化智能控制系统的亮化单位,按通知规定的亮灯时间正常亮灯。
三、检修维护
请各单位务必在9月25日前对各自的亮化线路、灯具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维修,确保亮灯期间设施运行正常。同时,请各亮化单位落实专人值班,负责节日期间本单位的亮化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的亮化效果,使全县人民过好一个喜庆、祥和、靓丽的节日。
联系人:
尼瑞娟 电话:15030936402
张祥国 电话:15130970896
解叶兵 电话:15930692400
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