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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8  发布机构:财政局  浏览次数:31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索引号:jlxczj/1695886133742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

现将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边销茶生产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

二、本公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