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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气象局所设部门和职责

发布时间: 2023-10-17      发布机构:气象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

体裁分类:机构信息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文号:     索引号:hbjlxqxj/1697504742229

根据《邢台市气象局关于印发<邢台市气象系统组织机构改革暂行方案>的通知》(邢气发〔2013〕22号),结合巨鹿县气象局实际,内设机构为办公室、防灾减灾科,直属事业单位为巨鹿县气象台、巨鹿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县气象局所设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内设机构

(1)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全局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管理制度;负责文件、材料的接收、督办、归档、文印等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人事、纪检、党群团、依法行政、文明创建、安全保卫、后勤等工作;承办各类会议、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服务与管理;负责计划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税收、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车辆保障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防灾减灾科主要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负责气象探测、信息网络、技术装备保障及气象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气象预报、预警及气象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气象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的业务管理工作;管理与组织实施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负责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防御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气象科技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气象防灾减灾志愿者等队伍建设;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直属事业单位

巨鹿县气象台主要职责:承担全县范围内的天气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制作和发布;负责本区域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监测联防;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气象服务;承担气象科研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巨鹿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全县气象灾害防御技术的标准制定、灾害鉴定、技术评价、推广应用和技术服务;承担全县气象灾害的普查、风险区划、监测预警、影响评估;承担全县气象灾害防御的技术指导、培训和科普宣传;承担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规划计划、组织协调及防雹、增雨(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