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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天行车 请注意安全!

发布时间:2023-11-01  发布机构:官亭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31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索引号:jlxgtz/1698803262134

一、合理应用灯光 注意车速车距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此外,大雾天气切记不要使用远光灯。可间歇使用雨刮器,把挡风玻璃上因雾气凝成的小水珠刮干净。

二、不要盲目超车 多用喇叭提示

大雾天气行车切勿随意变更车道、超车。超越车辆时,应适时按喇叭,从左侧低速绕过。雾天行车,在必要时可以鸣笛,有助于其他机动车判断你的位置,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发生。

三、不要急踩刹车

大雾中行车突然踩刹车,易造成追尾事故。若需刹车,可连续轻点刹车,一是可以控制车速,二是刹车时尾灯变亮,可提醒后方车辆注意保持车距。

四、发生事故“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大家上班、上学路上一定要小心慢行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