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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3-10-09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jlxcqglbgs/1698909237864

按照县双随机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依据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年初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联合执法等监管方式,实现随机抽查执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从事供热企业、餐厨废弃物、已建成运行的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置户外广告和张贴宣传品、临时堆放物料占道、城镇排水个体工商户和污水处理、审批许可后挖掘道路、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监管工作,特制定本抽查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10月9日至31日前。

二、抽查人员

园林绿化管理部、环境卫生管理部、城区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市政公用管理股。

三、抽查对象

  城管局2023年双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中抽取,抽取被查单位比例3%。

四、抽查内容

1、对城市供热企业监督检查。是否符合供热企业经营许可所要求的各项条件和标准,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技术力量是否达到相关标准;是否存在经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执行了国家有关供热方面的强制性标准及规章制度等。

2、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处置许可后、已建成运行的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处置企业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擅自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行为;是否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许可所要求的各项条件和标准;设施、设备、人员、注册资金、安全制度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是否符合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许可所要求的各项条件和标准;设施、设备、人员、注册资本、安全制度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是否按照国家生活垃圾处理标准规范,开展运行管理工作。

3、设置户外广告和张贴宣传品、临时堆放物料占道行为监督检查。 城市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等,是否经过市、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是否符合许可内容。

4、城镇排水个体工商户和污水处理、审批许可后挖掘道路行为的监督检查。城市污水运营单位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落实及具体实施情况;排水许可资料归档情况。                                        是否符合许可内容。

5、对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检查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控情况;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情况;城镇古树名木保护情况。

()检查方式

  2023年1月以前申请登记的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3人,并出示执法证件。

()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及时将抽查结果在政府网上公开,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按照抽查的工作安排,安全法规小组牵头有关股室配合,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要组织执法培训,提升检查人员执法水平,通过网站平台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小组成员要认真发现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好的做法及存在问题。

(三)强化廉洁自律,遵守法定程序。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索取、收受被抽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对执法检查人员抽查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