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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建设街北延(黄巾大道-一行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6  发布机构: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07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701137883664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巨鹿镇梁园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建设街北延(黄巾大道-一行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县巨鹿镇梁园社区上疃社区地、木匠庄社区地、河北垣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巨鹿县国税局西:上疃社区地、木匠庄社区地、御品江山小区、巨鹿县财政局,南:黄巾大道,北:一行大道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巨鹿县建设街北延(黄巾大道-一行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社区土地0.7662公顷,其中农用地0.7662公顷(其中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标准的通知》(冀政[2020]5号)执行,为122.25万元/公顷(81500万元/亩),计93.668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已没收。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20〕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梁园社区居委会办公室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巨鹿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816日至2023916。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孙丽宁     联系电话:13931930619

地址:巨鹿镇人民政府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816 

附件:1.征地范围图(详见文末征地补偿安置公告.pdf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详见文末征地补偿安置公告.pdf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巨鹿镇木匠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建设街北延(黄巾大道-一行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县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上疃社区地、木匠庄社区地、河北垣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巨鹿县国税局西:上疃社区地、木匠庄社区地、御品江山小区、巨鹿县财政局,南:黄巾大道,北:一行大道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巨鹿县建设街北延(黄巾大道-一行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社区土地3.0659公顷,其中农用地3.0659公顷(其中1.3627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标准的通知》(冀政[2020]5号)执行,为122.25万元/公顷(81500万元/亩),计374.806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已没收。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20〕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铁木匠庄社区居委会办公室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巨鹿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816日至2023916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孙丽宁     联系电话:13931930619

地址:巨鹿镇人民政府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816 

附件:1.征地范围图(详见文末征地补偿安置公告.pdf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详见文末征地补偿安置公告.pdf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巨鹿镇上疃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建设街北延(黄巾大道-一行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县巨鹿镇上疃社区上疃社区地、木匠庄社区地、河北垣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巨鹿县国税局西:上疃社区地、木匠庄社区地、御品江山小区、巨鹿县财政局,南:黄巾大道,北:一行大道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巨鹿县建设街北延(黄巾大道-一行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社区土地3.8779公顷,其中农用地3.8779公顷(其中0.538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标准的通知》(冀政[2020]5号)执行,为84万元/公顷(5.6000万元/亩),计325.7436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不涉及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已没收。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20〕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上疃社区居委会办公室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巨鹿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816日至2023916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孙丽宁     联系电话:13931930619

地址:巨鹿镇人民政府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816 

附件:1.征地范围图(详见文末征地补偿安置公告.pdf)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详见文末征地补偿安置公告.pdf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