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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主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发布时间:2023-12-24  发布机构:官亭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48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索引号:jlxgtz/1703725989707

为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大气办《关于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建议函》要求,统筹考虑全县交通运行情况,经县大气办研究决定,在主城区范围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东至东安街、西至富源街、南至南华路、北至黄巾大道(含以上道路)围合区域的城市道路。

二、限行时间

2023年12月23日起至12月31日(含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期间的每日7:00—20:00(12月23日限行时间为12:00—20:00)。

限行期间,交警部门将对违规上路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劝返,提醒广大车主选择合适方式出行。

三、限行规定

(一)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及外埠车辆)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二)不受单双号限制的车辆:

1.公共汽车、大(中)型省(市)际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单位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工程应急救险车、民生保障车辆、消防车、救护车、环卫车辆、运钞车、殡葬车、制式邮政快递车辆、保险现场勘查车辆。

3.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注册地为巨鹿县主城区)。

4.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四、倡议性减排措施

为有效降低重污染程度,县教育局可指导县区中小学、幼儿园采取错峰上下学的方式,以减少交通拥堵;有关单位倡议员工最大限度采取绿色低碳方式上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