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医药机构 基金使用“六个严禁”
发布时间:2023-11-22 发布机构:官亭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4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jlxgtz/1703745440108
1.严禁无处方向参保人配售处方药品;
2.严禁为参保人利用其享受医保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收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3.严禁将不属于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
4.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处方;
5.严禁同种疾病重复配药、超量配药、诱导并提供过度医疗、购药服务;
6.严禁其他欺诈骗取基金支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