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2023年度第10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6 发布机构: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59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708931784947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巨鹿镇西街社区居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巨鹿县2023年度第十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巨鹿镇西街社区(东:迎宾街;西:西街社区;南:西街社区;北:秦泽路)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住宅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社区土地3.242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3.2429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2.25万元/公顷(8.1500万元/亩),计396.4446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方式为货币安置和房屋置换,标准详见评估报告和拆迁协议。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该批次全部为建设用地,不需要落实社保。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西街社区居委会办公室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巨鹿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6月6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julu.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孙丽宁 联系电话:13931930619
地址:巨鹿镇人民政府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6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见文末附件)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文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