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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2023年度第20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9  发布机构: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62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708932558161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巨鹿镇东韩庄社区木匠庄社区上疃社区、夏旧城村、梁园社区及有关农户:

巨鹿县202320批次建设用地于20231226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147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4.7358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1479

(三)批准时间:20231226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4.7358公顷

(二)范围:

1号地涉及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以东北(东:木匠庄社区地、上疃社区地、新华街,西:木匠庄社区地、巨鹿中学、上疃社区地、迎宾街,南:上疃社区地、木匠庄社区地、东韩庄社区地,北:夏旧城村地、上疃社区地、木匠庄社区地)的土地。

2号地涉及巨鹿镇上疃社区以南(东:木匠庄社区地,西:新华街,南:木匠庄社区地、上疃社区地,北:上疃社区地)的土地。

3号地涉及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东北(东:建设街,西:新华街,南:木匠庄社区地,北:木匠庄社区地)的土地。

4号地块涉及巨鹿镇上疃社区以南(东:万盛街,西:木匠庄社区地,南:梁园社区地,北:上疃社区地)的土地。

5号地块涉及巨鹿镇上疃社区以南(东:梁园社区地、东安街,西:上疃社区地、梁园社区地、万盛街,南:上疃社区地、梁园社区地,北:上疃社区地)的土地。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202419日至2024117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四、工作安排

巨鹿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如对上述征地批复不服,可自公告张贴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政复议。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