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2023年度第20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9 发布机构: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6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708932558161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巨鹿镇东韩庄社区、木匠庄社区、上疃社区、夏旧城村、梁园社区及有关农户:
巨鹿县2023年度第20批次建设用地于2023年12月26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147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4.7358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1479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12月26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4.7358公顷
(二)范围:
1号地涉及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以东北(东:木匠庄社区地、上疃社区地、新华街,西:木匠庄社区地、巨鹿中学、上疃社区地、迎宾街,南:上疃社区地、木匠庄社区地、东韩庄社区地,北:夏旧城村地、上疃社区地、木匠庄社区地)的土地。
2号地涉及巨鹿镇上疃社区以南(东:木匠庄社区地,西:新华街,南:木匠庄社区地、上疃社区地,北:上疃社区地)的土地。
3号地涉及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东北(东:建设街,西:新华街,南:木匠庄社区地,北:木匠庄社区地)的土地。
4号地块涉及巨鹿镇上疃社区以南(东:万盛街,西:木匠庄社区地,南:梁园社区地,北:上疃社区地)的土地。
5号地块涉及巨鹿镇上疃社区以南(东:梁园社区地、东安街,西:上疃社区地、梁园社区地、万盛街,南:上疃社区地、梁园社区地,北:上疃社区地)的土地。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7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四、工作安排
由巨鹿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如对上述征地批复不服,可自公告张贴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