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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2024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3-01  发布机构:巨鹿县气象局  浏览次数:58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hbjlxqxj/1709275266107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服务巨鹿县生态文明建设为宗旨,以增加云水资源、防灾减灾、消减雾霾改善大气环境和服务“三农”为目的,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我县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改善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2024年度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服务国家、服务人民,安全高效开展2024年人影各项工作,为巨鹿县实施重大战略、防灾减灾、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和经济建设等提供有力保障。

三、作业时段

2024年全年重点做好农作物生长季节的人工影响天气抗旱作业及重污染天气人工干预;全年根据服务需求和应急作业要求随时开展作业。

四、作业地点

县气象局院内、官亭镇官亭村、观寨镇沙井村3个火箭作业点,具体位置如下表:

地址

经度

纬度

气象局院内

114°59′E

37°14′N

官亭镇官亭村

115°04′E

37°21′N

观寨乡沙井村

115°01′E

37°17′N

五、作业影响区域

巨鹿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六、作业方式

火箭人工增雨(雪)

七、作业火箭弹

6300型火箭弹

八、作业要求

1、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严格服从邢台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的指挥;严格遵守作业空域申请制度、严格执行作业操作规程。

2、加强对作业装备的维护保养,配备必需的作业装备零配件,确保作业装备处于正常状态。

3、作业期间,作业人员服从市、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的统一指挥,做好火箭弹出入库管理,作业时要按规定加强对空观察和作业点周围的安全警戒,切实做到安全作业。

4、严格执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上报规定,及时上报作业信息,及时收集和整理与作业有关的实时气象探测资料和开展作业效果评估。

5、相关单位根据职责积极做好配合,确保我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顺利开展。

九、作业经费

根据国务院令第34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15号、和邢政办〔2013〕5号等相关规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确保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顺利开展。

十、作业流程

1、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作业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持证上岗,按照作业技术规范和要求开展作业,保证作业效果和安全。

2、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积极做好岗前培训、落实火箭弹采购、设备维护及弹药存储工作。

3、在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指导下,做好炮点和炮弹的安全管理。及时对作业装备进行年检、维护,完成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管理日常工作。

4、根据县政府和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的要求和实际需要,开展农业抗旱增雨防雹、重污染天气气象干预等作业。

5、适时发布作业公告。年初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公告,作业前短信方式发布作业公告。

6、作业前作业人员提前到达现场,保证作业设备正常;等待作业指令,接到作业指令后,严格按工作流程作业;作业完毕做好记录上报;及时总结经验,保证作业效果。

7、作业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做好善后处理。

8、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开展情况。


                                                      巨鹿县气象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