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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推进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

发布时间: 2024-03-31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jlxwsj/1711877457925

  3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在加强医疗机构、医师与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平台建设基础上,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医师信息管理,全面掌握医师执业相关信息,统筹做好医师队伍建设。社会公众可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通办”App查询有关医师信息,获得看病就医相关信息服务。

  《通知》指出,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发并上线运行了“医通办”App。国家卫生健康委将通过“医通办”医师电子化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提供无差异的政务服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引导医师通过“医通办”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建立个人执业档案,动态掌握医师队伍数量、结构等信息,提高宏观决策科学性和微观管理精准性。
  《通知》明确,医师可通过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电脑端、手机端办理医师执业注册相关业务,申领、展示、使用电子证照。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依托电子化注册系统,建立全范围覆盖、全过程记录、全数据监督的行政审批运行监管机制;推动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电脑端、手机端有序开放,逐步实现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等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与资源共享,为健康规划、资源配置、人才培养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
《通知》指出,继续并行使用医师电子证照和现行证照,两者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