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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18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jlxly/1713767830393

 

巨康壹号院全体业主: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巨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巨康壹号院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已办结,现已具备办理分户转移登记(即“分户房产证”)条件,现就具体办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方式

为方便群众办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办证窗口前移到开发企业售楼部,委托开发企业集中代办,符合条件的业主在售楼部就可以申请办理分户登记相关事宜。

二、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所需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及询问笔录;(开发公司提供)

2.授权委托书; (开发公司提供)

3.买卖合同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5.房屋平面图原件两张;(开发公司提供)

6.契税完税凭证.

三、联系方式

巨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电话4388888、4399999;

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4090509。

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