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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选聘项目工程验收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2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jlxnjglbgs/1713771250654

巨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选聘项目工程验收单位的公告

巨鹿县农业农村局拟对2023年度前无尘村丰乐园设施农业种植项目依法公开选聘符合条件的工程验收机构,请符合条件的项目工程验收机构报名参加竞聘。

一、项目概况

(一)主管单位:巨鹿县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名称及内容:负责建设连栋薄膜温室大棚 1 栋、简易避雨大棚 11 栋、日光温室 2 栋,总建筑面积约 13.23 万平方米;以及建设配套仓储用房、灌溉水池、给排水、电力、道路等基础设施。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经营场所;

(二)具有市政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相应的从业人员证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熟悉工程验收的法律规定;

(四)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在工作中无违法、违规诚信记录。

三、报名材料

(一)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二)佐证资料: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介绍、人员简介、企业荣誉、近三年工作业绩、近三个月单位全体人员社保缴费记录、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等证明公司实力和优势的材料。

以上证明所述的证明材料均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即可),所有材料一式三份进行密封包装。

四、选聘办法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根据公司实力、企业荣誉、企业业绩、费用报价等进行综合评议,通过局党组会议讨论确定工程验收机构单位。若只有1家工程验收单位报名且符合条件,则确定为本项目工程验收单位。

五、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验收费最高限价为12万元,报价单位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二)本项目签订验收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实行验收费用的拨付。

六、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422日起至2024426下午17:30止(逾期无效)

(二)报名地点:巨鹿县农业农村局715室

联系人:贾欣娟           联系电话:0319-4325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