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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4年中高考期间城市管理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4-06-04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jlxcqglbgs/1717578215482

一年一度的中高考临近,为了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良好、安静的学习、考试、休息环境,让考生以充沛的精力参加考试,根据城市管理、环境噪音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中高考期间(高考6月7日-6月9日、中考6月21日-6月22日)城市管理工作做出如下通告:

一、禁止在考点周边临街商铺跨店经营、摆摊设点、设置和散发各类宣传、广告传单(包括以公益活动为名义的宣传活动)、严禁乱扔乱丢垃圾、车辆乱停乱放。

二、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高音广播喇叭进行促销、招揽顾客;禁止开办户外营销及各类商业庆典活动。

三、禁止驶入城区内的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抛洒滴漏、乱拉乱倒,禁止鸣笛。

四、禁止考点周边临街商铺装修、开办群众文化娱乐活动(包括广场舞等)、住宅小区室内、外装修噪音施工(全天24小时禁止所有可能产生噪音的作业活动)。

五、禁止生产、制造、加工企业从事产生高噪音的各类作业。

六、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高度重视,提前安排,落实责任,确保中高考环境秩序。我局将对考场周边及城区进行不定时巡查,积极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市容环境管理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及责任人,严格按照《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查处。

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配合,确保为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如发现上述违规行为的,请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