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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2023年第15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8  发布机构: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56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718782364347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巨鹿镇梁园社区、巨鹿镇柴尚庄社区、巨鹿镇西韩庄社区、巨鹿镇西王杨社区、西郭城镇大张庄村及有关农户:

巨鹿县2023年第15批次建设用地于20231228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2601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3.188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2601

(三)批准时间:20231228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3.1884公顷

(二)范围:

1号地块面积1.9432公顷,拟征收巨鹿镇柴尚庄社区、梁园社区(东:万盛街,西:梁园社区,南:北荣路,北:梁园社区)的土地。

2号地块面积0.3106公顷,拟征收巨鹿镇西韩庄社区(东:霞光街,西:盛世公馆,南:东韩路,北:盛世公馆)的土地。

3号地块面积0.0697公顷,拟征收巨鹿镇西韩庄社区(东:盛世公馆,西:霞光街,南:东韩路,北:盛世公馆)的土地。

4号地块面积0.2944公顷,拟征收巨鹿镇西王杨社区(东:福鹿街,西:储备中心地,南:风清路,北:储备中心地)的土地。

5号地块面积0.5705公顷,拟征收西郭城镇大张庄村(东:裕华路,西:今麦郎饮品有限公司、铭城御府,南:储备中心地,北:河北卓科食品厂)的土地。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城镇住宅用地、防护绿地、公园绿地、商业用地、居住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18日至2024116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四、工作安排

巨鹿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如对上述征地批复不服,可自公告张贴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