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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老漳河二期100MW“风+储”一体化示范性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发布机构: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64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718785245117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巨鹿县巨农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巨鹿县堤村乡午时村、乔庄村、刘家庄村、南任庄村、孔寨村、白佛一村、白佛二村、小王路村、杨堤村、塔堤村、野场村、甜水张庄村、西甄庄村、白佛三村及有关农户:

巨鹿县老漳河二期100MW“风+储”一体化示范性项目建设用地于20231229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2251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征收集体农用地1.6191公顷(非耕农用地),转用国有农用地0.1746公顷(非耕农用地),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7937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2251

(三)批准时间:20231229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7937公顷

(二)范围:

巨鹿县堤村乡午时村、乔庄村、刘家庄村、南任庄村、孔寨村、白佛一村、白佛二村、小王路村、杨堤村、塔堤村、野场村、甜水张庄村、西甄庄村、白佛三村。

(三)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119日至2024129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四、工作安排

巨鹿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如对上述征地批复不服,可自公告张贴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