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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 关于缴纳2024年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1  发布机构:巨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82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索引号:jlxzfcjj/1719795581483

巨鹿县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

关于缴纳2024年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公告

 

巨鹿县2024保障性住房租金收缴工作已开始,请各租赁家庭按照规定办理续租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续租家庭范围:承租滨河家园、迎宾家园、六路口家园、振城国际、第一城、上层雅苑、古郡新都、世贸国际、中原时代、幸福家园、清华园等小区保障房的家庭。

二、续租安排:按照小区分布进行续签合同、缴纳租金

2024年6月24日:六路口家园、幸福家园、中原时代

2024年6月25日:古郡新都、世贸国际、振城国际、清华园

2024年6月26日:方圆安居(第一城)

2024年6月27日:上层雅苑、迎宾家园

2024年7月1日:滨河家园1、2号楼

2024年7月2日:滨河家园3、4号楼

2024年7月3日:滨河家园5、6号楼

2024年7月4日:滨河家园7、8号楼

2024年7月5日:滨河家园9、10号楼

2024年7月8日:滨河家园11、12号楼

2024年7月9日:滨河家园13、14号楼

2024年7月10日:滨河家园15、16号楼

2024年7月11日:滨河家园东综、西综

逾期不缴纳租金家庭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资格我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清退,收回承租保障性住房。

三、租金缴费地点:承租家庭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上年度租赁合同到县住建局二楼201室核实身份并缴费、续签合同

    企业产权保障性住房租金仍在企业缴纳。

四、续租缴费方式:采取微信或支付宝扫码转账方式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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