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2024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6 发布机构: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30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725240513108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巨鹿镇上疃社区、木匠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巨鹿县2024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8月1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491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1.862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491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8月14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1.8621公顷
(二)范围:
拟征收1号地位于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上疃社区(东:木匠庄社区地,西:新华街,南:木匠庄社区地,北:木匠庄社区地、上疃社区地);2号地位于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东:新华街,西:西园街,南:木匠庄社区地,北:木匠庄社区地);3号地位于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上疃社区(东:西园街,西:迎宾街,南:木匠庄社区地,北:木匠庄社区地);4号地位于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东:新华街,西:西园街,南:木匠庄社区地,北:木匠庄社区地);5号地位于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东:建设街,西:新华街,南:木匠庄社区地,北:木匠庄社区地)的土地。
(三)用途: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公园绿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4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四、工作安排
由巨鹿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如对上述征收批复不服,可自公告张贴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