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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2024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6  发布机构: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302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725240513108

巨鹿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巨鹿镇上疃社区、木匠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巨鹿县2024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202481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491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1.862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491

(三)批准时间:2024814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1.8621公顷

(二)范围:

拟征收1号地位于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上疃社区东:木匠庄社区,西:新华街,南:木匠庄社区,北:木匠庄社区地、上疃社区地2号地位于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东:新华街,西:西园街,南:木匠庄社区地,北:木匠庄社区地3号地位于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上疃社区(东:西园街,西:迎宾街,南:木匠庄社区地,北:木匠庄社区地4号地位于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东:新华街,西:西园街,南:木匠庄社区地,北:木匠庄社区地5号地位于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东:建设街,西:新华街,南:木匠庄社区地,北:木匠庄社区地)的土地

(三)用途: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公园绿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826日至202494日。本公告可在巨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四、工作安排

巨鹿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如对上述征收批复不服可自公告张贴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4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