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加快建设京畿福地、老有颐养的乐享河北行动方案(2023—2027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10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22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县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zfb/1725957189949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快建设京畿福地、老有颐养的乐享河北行动方案(2023—2027年)》(冀政办字〔2023〕39号)精神,更好适应我县人口老龄化发展态势,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准确把握人口发展趋势,以基本养老服务和普惠养老服务为发展重点,兼顾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并行、设施建设与能力提升并重、事业进步与产业发展融合的原则,保基本守底线、稳刚需补短板、优供给促均衡,加快全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步伐,努力将巨鹿县打造成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高品质养老福地。
2023年,养老服务资源日益丰富,服务供给稳步增强,老年助餐、居家照护等日间照料服务力争覆盖60%以上城镇社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实现稳定运行。
2025年,养老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服务业态更加丰富,老年助餐、居家照护等日间照料服务力争覆盖80%以上城镇社区,养老项目建设增量提质,“医、药、健、养、游”五位一体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2027年,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城镇社区日间照料服务进入提质扩面新阶段,老年助餐、居家照护等日间照料服务力争覆盖90%以上城镇社区,专业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特殊困难老年群体,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把保障特殊困难老年群体基础性的养老服务需求作为重点,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加快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照料需要。
1.宣贯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采用多种方式宣传贯彻巨鹿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动态调整。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政府。以下各项均需各乡镇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分散特困供养的失能、高龄、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失能、高龄、残疾老年人家庭等,2023年完成48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到2025年符合条件的有意愿改造户全部改造完成。(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加强公办养老机构规划建设、改造提升和运转维护,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都能实现集中供养。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增加护理型床位,到2025年占比达到60%以上,到2027年占比达到65%以上,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能力。(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眼大众养老服务需求,优化普惠养老服务供给。着眼满足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稳步增强家庭养老照护能力,持续丰富普惠养老服务资源,逐步健全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均衡合理、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1.探索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支持探索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对老年人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并视情配备助行、助餐、助浴、如厕、感知类老年用品。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家庭养老床位,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主城区建设完善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机构,乡镇建设完善以照护为主业、辐射周边村居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建设完善日间照料设施。支持养老机构嵌入社区提供专业服务,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化运营,推动老年助餐、居家照护等日间照料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开展城镇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行动,新建居住区要按标准和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要通过改造、补建、租赁等方式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到2025年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拓展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服务功能,发挥行业管理、技术指导、应急支援、培训示范等作用;支持具备条件的乡镇养老机构转型提升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增加日间照料、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将专业服务延伸至农村;依托农村幸福院、邻里互助点等,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鼓励专业服务机构托管运营农村互助养老设施。2023年,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实现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4.提升养老机构照护服务能力。支持养老机构和地方政府签订城企联动普惠养老合作协议,新建或改造护理型养老服务设施,提升照护服务能力。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或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及接续性医疗机构开展签约合作。鼓励养老机构引进优质医疗资源配建二级或三级医院,支持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顺应需求多元化趋势,创建协同养老示范带。以满足中高端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坚持市场主导,构建具有巨鹿特色的“金银花海,康养福地”康养产业发展格局,打造冀南养老福地。
1.推进康养产业主体建设。整合优质生态资源,引进高端医疗资源,发掘中医药文化资源,建设一批以“高端医疗+生态健康+完善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高端养老基地,打造成为服务京津冀区域和中原经济区的高品质养老目的地。建设一批养老基地,类型包括中医养老基地、运动养老养生基地、慢性病疗养基地、度假型养老养生基地。(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文旅康养特色小镇项目建设。以特色小镇为单元,谋划建设森林颐养、田园乐养等项目,培育集休闲旅游、运动健身、养生理疗、医疗保健等功能于一体的文旅康养特色小镇,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养老生活新空间。(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体育局、县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医养项目建设。支持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预防干预、养生保健、健身休闲等业态深度融合,鼓励养老机构与县内外医院合作,建设医养综合体。同步深化与北京相关方面务实合作,加强医疗资源调配和医保政策衔接。到2027年基本形成医保政策融通、医疗服务强、居住品质优的为老服务环境。(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体育局、县医疗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条,创新发展养老产业。创新发展“行业+养老服务”业态,壮大产业龙头,丰富老年用品,增强为老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让智能化产品和服务惠及更多老年人。
1.培育养老产业龙头企业。鼓励规划建设特色养老产业园区,加大对养老服务、智慧养老、辅具制造、生物医药等企业的扶持力度,吸引央企以及国内知名民营养老和关联企业来我县投资兴业,培育壮大本土产业龙头。(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资办、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增加高品质老年用品供给。鼓励企业加强康复治疗器械、智能养老监护、家庭服务机器人、残疾人辅助器具和适合老年人的日用品、功能食品、保健品、服装服饰等产品的研发应用。实施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行动,不断增加高品质老年用品供给。(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商务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互联网与养老服务融合。在养老服务及老年人疾病预防、医疗康复等领域普及应用信息智能技术,到2027年初步建成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便捷服务。开展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培育一批示范企业、示范产业园区、示范乡镇和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科工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助力高质量老有颐养,构建老年宜居环境。全面推进老年友好型城市和社区建设,完善老年人环境支持体系,浓厚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有效提高老年人社会参与程度。
1.持续发展老年教育。加快老年教育机构和社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类院校举办老年大学或参与老年教育,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大学或设置老年学习点。到2025年县级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到2027年全县50%以上的乡镇至少各建有1所老年大学分校(老年学校)。(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丰富老年人日常生活。拓展老年人力资源开发渠道,依法保障老年人在劳动过程中的合法收入、安全和健康权益。发展老年志愿服务,探索建立时间银行、爱心积分、志愿服务综合保险等激励保障机制。增加公共文化场馆老年群体服务功能,丰富老年文化服务供给。支持老年人参与体育健身,推广健身气功、太极拳等传统体育项目。(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社会环境适老化改造。加快社区道路、休憩、信息化等设施无障碍化改造,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适老化改造,实现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站标准化全覆盖。不断健全社区便民化服务机制,提高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质量。医疗、社保、民政、金融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要设置必要线下办事渠道,公共服务场所保留人工窗口和电话专线等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方式,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责任单位:县老龄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残联、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局、人行巨鹿县支行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把乐享河北场景建设巨鹿实践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考虑。县级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乡镇、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县民政局牵头加强政策研究,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推动承接北京养老需求向我县疏解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各部门要立足本职、各负其责,制定行动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强化规划用地保障。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的总体布局、用地规模,并将其主要内容纳入详细规划,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达标、布局合理。要根据本地养老服务需求,分阶段供应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并落实到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做到应保尽保。
(三)强化资金金融支持。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落实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运用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发放优惠利率贷款,鼓励政策性银行量身定制低息贷款产品,探索以应收账款、动产、知识产权、股权等抵质押贷款,支持养老机构建设发展运营。引导县内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向养老机构提供增信支持。支持保险机构开发养老服务相关责任保险及运营保险。
(四)强化人才培养培训。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照护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健全养老护理员培训机制,鼓励和引导养老护理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2023年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35人。引导职业院校、开放大学等设置养老服务类专业或增设相关课程内容,增加院校护理、康复等专业招生计划,加快康养实训基地建设。
(五)强化跟踪评估监测。将乐享河北场景建设巨鹿实践纳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范围,根据考核需要,建立方案实施进度动态监测机制,定期梳理指标完成情况,跟踪重点任务进展程度。充分发挥工作专班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民政局会同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指导督促做好任务分解,推动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