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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信息公示(老郡坊)

发布时间:2024-09-13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6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索引号:jlxzjj/1726210676113

我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中收到不合格检测报告已核查处置完毕现将核查处置结果公示如下

邢台市老郡坊食品厂,统一社会信用代91130529336027119K;住所(住址):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西郭城镇小张庄村东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绵白糖(分装)2批次产品,生产日期2024-01-04、检验报告编号:No:BE202401070468;生产日期2024-03-05,检验报告编号No:BE202401064788,质量等级:一级;规格型号均是:400克/袋。经抽样检验,该厂绵白糖产品还原糖分项目不符合GB/T 1445-2018《绵白糖》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对邢台市老郡坊食品厂立案调查,判定不合格原因是该公司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储存不当有关,天气热,气温潮湿会导致还原糖分含量超标,导致不合格

经对邢台市老郡坊食品厂立案调查,当事人生产经营还原糖分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绵白糖的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参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条第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400元;2.罚款10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市监邢处202413052924000140